廉政提示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唐.王勃《上刘左相书》

纪检监督审计处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1-19 06:07:17    

纪检监督审计处工作职责

       纪检监督审计处是学校负责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内部审计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纪检监督工作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上级纪检机关、学校党委、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决定,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及校内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协助学校党委和行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拟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开展全校党员和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专兼职纪检员的培训工作。


       4、协助学校党委搞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对党员干部的考察和考核工作。


       5、开展日常监督,对学院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6、按组织权限负责办理群众来信和上级纪检机关转办信访件,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7、做好纪检工作文书档案和印章的管理,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完成上级机关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工作


       1、对学校各部门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级机关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起草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各项业务工作流程。


       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有关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适时开展其所在部门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


       4、接受学校组织部门委托,对学校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5、对学校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


       6、对学校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


       7、对工会经费收支业务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8、完成上级机关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