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2
3月19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顺利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基本法第23条完成立法,标志着香港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宪制责任取得重大进展,充分彰显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实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期盼已久的共同愿望,在新时代新征程“一国两制”事业发展进程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3月20日,毕雁英应邀接受央视新闻频道《焦点访谈》“筑牢安全根基 加快由治及兴”节目采访。在谈及“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意义”时,她指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收回香港的重要原则。这次完善香港国家安全本地立法,实际上是真正把‘一国两制’方针的第一项重要内容,在香港本地立法层面上进行了落实。”
在谈及“与香港国安法相比,香港国安条例有何不同?”时,她表示,“香港国安法的制订主要针对最近这些年来在香港发生对国家安全冲击比较大的一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制止了四类:分裂、颠覆、恐怖活动以及外部势力干预和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四类行为与香港基本法23条所规定的七项应当完成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任务还有差异,需要本地立法机关更积极主动地对于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进行有效弥补。”
关于条例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权利自由及经济发展之间取得了良好平衡方面,她谈到,“关于披露国家机密的相关规定,考虑到社会公众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公民相关披露的权利。对于境外势力的界定,法律也采取了一个中性判断的词汇,实际上我们欢迎境外组织机构来香港发展,只有当他们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具体行为和活动的时候,才会触犯法律。所以应当说这部条例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和原则。”
毕雁英接受央视《焦点访谈》采访
毕雁英,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省部级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人大代表;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家安全法和政府法治,参与完成多部国家安全领域重要法律的起草、修订和审议工作,持续支持国家安全领域执法、释法和法治宣传工作。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等20多项省部级课题,发表中英文论文60余篇,著作10余部,承担讲授了中央、地方政法机关、香港特区行政机关等多部门的国家安全法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