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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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处为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学校财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财务规划,主责财务类校级制度建设工作。

(二)负责学校预决算管理工作。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及预算调整,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审核批复各部门年度预算。

(三)规划并组织实施学校财务信息化体系建设任务,承担账务体系建设任务,拟订会计核算标准。

(四)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

(五)负责审核报批学校行政事业性和代收费类等收费项目,组织拟订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归口规范管理学校各类型财务票据。

(六)负责学校税务筹划、代扣代缴、申报缴纳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个人薪酬、劳务费等经费发放工作。

(八)负责编制财务分析报告、统计报告。负责财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九)承担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的财务服务及监管工作。

(十)承担财务监督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各部门财务监督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新增、变动、处置以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盘点工作,负责零星办公家具设备购置工作,做好计财库房的日常管理及安全防范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采购和招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校集中采购工作,并参与学院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负责各部门自行采购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各部门自行采购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等办事机构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设置
  • 预算管理科:010-62861144

  • 会计核算科:010-62861324

  • 国资管理科:010-62861325

  • 政采与招标科:010-62861619

  • 资金结算中心:010-62861683

联系方式

办公楼二层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邮编:100091

电话:010-6286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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